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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主題: 圣經正典(Canon)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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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 經
我 們 必 須 注 意, 旁 經 從 不 為 希 伯 來 文 正 典 所 接 受, 也 不 被 接 受 為 早 期 猶 太 人 或 基 督 徒 的 圣 經。 我 們 研 究 猶 太 歷 史 家 約 瑟 夫 (Josephus), 和 偉 大 的 北 非 希 坡 主 教 奧 古 斯 丁 (Augustine) 的 著 作, 便 可 以 清 楚 究 竟 了。
有 趣 的 是, 新 約 圣 經 的 作 者 從 來 沒 有 引 用 旁 經。
旁 經 諸 書 并 不 宣 稱 自 己 是 神 的 話, 或 是 先 知 的 作 品。 它 們 之 間 的 內 容 和 价 值 差 异 很 大, 有 些 書, 例 如 瑪 加 比 一 書 (I Maccabees), 可 能 是 在 主 前 100 年 寫 的, 所 以 在 歷 史 背 景 方 面 是 有 价 值 的; 其 它 諸 書 的 特 色 是 較 重 傳 說, 所 以 价 值 較 小。 雖 然 起 初 這 些 書 并 未 包 括 在 七 十 士 譯 本 之 內, 但 后 來 也 被 列 在 其 中 了; 后 來 耶 柔 米 (Jerome) 把 它 們 加 進 拉 丁 武 加 大 譯 本 (The Latin Vulgate), 然 而, 他 也 只 接 受 希 伯 來 文 正 典 的 諸 書, 不 過, 他 認 為 其 它 的 書 卷 只 具 有 教 會 方 面 的 价 值。 后 來 改 教 時 期 的 天 特 會 議, 將 旁 經 提 高 到 正 典 的 地 位, 這 是 和 耶 柔 米 的 立 場 相 沖 突 的。
對 于 我 們 現 在 有 的 舊 約 圣 經, 我 們 的 主 就 是 那 現 有 的 39 卷 書 的 正 典 性 的 最 終 見 證 人。
于 新 約 諸 卷 書 又 怎 樣 呢?
和 舊 約 圣 經 一 樣, 這 些 書 之 所 以 成 為 正 典, 乃 因 它 們 是 神 所 默 示 的, 而 不 是 因 為 任 何 團 體 投 票 贊 成, 它 們 才 成 為 正 典, 不 過 新 約 正 典 之 獲 得 承 認 的 歷 史 是 有 趣 的。 新 約 中 許 多 材 料 皆 宣 稱 擁 有 使 徒 的 權 威, 保 羅 和 彼 得 寫 信 時, 心 中 存 有 這 种 權 威, 彼 得 還 特 別 指 保 羅 的 信 是 經 書 (彼 得 后 書 三 15 至 16)。
猶 大 書 (第 18 節) 指 出, 彼 得 后 書 三 章 3 節 是 出 自 使 徒 的 話。 最 早 的 教 父, 如 坡 旅 甲 (Polycarp)、 伊 格 那 丟 (Ignatius), 和 革 利 免 (Clement), 也 提 到 新 約 圣 經 中 几 卷 書 的 權 威。
第 二 世 紀 中 葉, 异 端 的 強 烈 攻 擊, 使 正 典 的 觀 念 在 基 督 徒 思 想 中 复 興, 他 們 清 楚 界 定 何 者 有 權 威, 何 者 沒 有 權 威。 愛 任 紐 (Irenaeus) 和 后 來 第 三 世 紀 的 优 西 比 烏 (Eusebius) 的 著 作, 使 我 們 對 此 更 加 清 楚。 据 我 們 所 知, 正 典 是 在 第 四 世 紀 被 最 后 确 定 的。 在 東 方, 主 后 367 年 亞 他 那 修 (Athanasius) 的 一 封 信, 把 作 為 宗 教 教 育 唯 一 來 源 的 正 典, 和 其 他 基 督 徒 可 以 閱 讀 的 書 分 別 出 來。 在 西 方, 主 后 397 年 的 迦 太 基 (Carthage) 會 議 才 确 定 正 典。
在 這 期 間, 普 遍 來 說, 有 三 种 標 准 被 應 用 來 測 定 某 种 文 獻, 看 它 是 不 是 真 正 為 使 徒 見 證 的 信 息 或 話 語 的 記 錄: 第 一、 它 是 否 為 使 徒 所 著? 馬 可 和 路 加 福 音, 雖 不 完 全 符 合 此 標 准, 但 由 于 他 們 与 使 徒 關 系 之 密 切, 故 被 接 受; 第 二、 教 會 的 應 用 -- 該 書 是 不 是 為 某 一 重 要 教 會, 或 多 數 教 會 認 可; 第 三、 符 合 教 義 標 准。
這 些 資 料 很 有 用, 而 且 十 分 有 趣。 但 在 最 后 分 析 這 些 資 料 及 圣 經 是 不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問 題 時, 正 典 地 位 就 成 為 圣 靈 在 神 的 子 民 心 里 作 見 證 的 一 個 問 題 了。
在 變 幻 不 定 的 時 日 里, 圣 經 确 是 我 們 立 足 的 磐 石! 主 說: “天 地 都 要 廢 去, 我 的 話 卻 不 能 廢 去。“(路 加 福 音 二 十 一 33)
2005/1/30 下午 04:07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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